浙江省富阳市残疾人联合会
富阳市出台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和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07-02-02
为全面落实“康复进社区、服务到家庭”工作机制,实现残疾人“人人享有康复服务”目标。1月16日,富阳市残联下发了《富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此办法规定:凡户籍在本市,并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残疾人,根据不同残疾类型和需求,在指定的30余种辅助器具范围内,由残疾人提出辅助器具需求申请,各乡镇街道残联依据残疾人本人需求,进行核实并提出意见后,报市残联审核,免费配发给所需的残疾人使用(包括部分康复器材)。 各乡镇街道残联负责本地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的调查、登记、上报、发放等工作。市残联根据乡镇街道调查上报辅助器具品种和数量,统一采购并进行免费配发,所配发的实用辅助器具由各乡镇街道残联送到残疾人家中。该办法的出台,促使更多的残疾人在家中也可以主动接受康复训练,给残疾人带来更多实惠。
|
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