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富阳市残疾人联合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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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将统一制发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

发布者:残联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08-07-17

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、等级的合法证件。为进一步做好《残疾人证》管理工作,更好地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。中国残联决定自2008年起,在全国统一制发第二代残疾人证,我市的换证工作将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。

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、属地管理原则。申请人本人(或法定监护人)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。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智力、肢体、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。第二代残疾人证全部采用电脑打印,由各级(杭州市、富阳市)残联采用逐级审批后,发至残疾人手中。

目前尚未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,一律申领第二代残疾人证;已经领取第一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,申请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,第一代残疾人证有效期至20091231

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(或法定监护人)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(或法定监护人),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七张向户口所在地残联提出办证申请,填写申请表、评定表一式三份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。办理残疾人证不收工本费。

我市的第一代残疾人证发放及残疾鉴定工作从20088月份起停止,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制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(方芝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