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富阳市残疾人联合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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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径比赛竞赛规程

发布者:残联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05-05-03

 

 

一、比赛时间、地点20041113日下午100在富阳中学田径场举行。

二、分组与项目:上肢残组:男、女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跳

高、跳远;

下肢残组:男、女100米轮椅、铅球(男6kg

4kg);

聋哑人组:男、女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跳高、

跳远,铅球(男6kg、女4kg);

三、运动员资格按总规程规定执行

四、参加办法1、每队报领队1名,工作人员1名。

2、各组每项每队限报运动员2名。

3、运动员凭参赛证、号码布比赛。

五、竞赛办法1、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审定的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和中国残联体协制定的《残疾人体育竞赛规则》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径赛各项分预、决赛;田赛各项均为决赛,每人三次后以有效成绩录取名次。

六、名次录取:各组每项均取前六名(不足六名按实际人数录取),

颁发荣誉证书,前三名发给奖金,并以754321分计入团体总分。

七、报到日期:请各队于1113日下午1230前至富中田径场报到,100比赛正式开始。

八、未尽事宜按总规程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