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富阳市残疾人联合会
田径比赛竞赛规程
发布时间:2005-05-03
一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2004年11月13日下午1:00在富阳中学田径场举行。 二、分组与项目:上肢残组:男、女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跳 高、跳远; 下肢残组:男、女100米轮椅、铅球(男6kg, 女4kg); 聋哑人组:男、女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跳高、 跳远,铅球(男6kg、女4kg); 三、运动员资格按总规程规定执行。 四、参加办法:1、每队报领队1名,工作人员1名。 2、各组每项每队限报运动员2名。 3、运动员凭参赛证、号码布比赛。 五、竞赛办法:1、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审定的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和中国残联体协制定的《残疾人体育竞赛规则》。 2、径赛各项分预、决赛;田赛各项均为决赛,每人三次后以有效成绩录取名次。 六、名次录取:各组每项均取前六名(不足六名按实际人数录取), 颁发荣誉证书,前三名发给奖金,并以7、5、4、3、2、1分计入团体总分。 七、报到日期:请各队于11月13日下午12:30前至富中田径场报到,1:00比赛正式开始。 八、未尽事宜按总规程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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