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富阳市残疾人联合会
理事长会议制度
发布时间:2005-07-10
为规范工作程序,确保会议质量,提高办事效率,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理事长会议由理事长或受委托的副理事长主持,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必要时可提前或延迟。 二、会议的主要内容: 1、研究决定行政工作和行政事务。 2、研究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。 3、研究市残联主席团会议和市残工委会议提出的意见、建议,和落实措施。 4、本会年度工作计划、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的制订实施。 5、定期交流、汇报残联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。 5、研究需要提交理事长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。 三、参加会议人员:理事会成员、各部室所负责人,必要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。 四、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做好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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