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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通讯员 田庆 实习生 汪徐英 记者 史洁)今年起,我省正式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,其中包括基本生活保障、康复和托(安)养三大工程。昨天,我省公布了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,今年年内开始实施。
低收入持证重度残疾人有保障
实施办法规定,具有浙江省户籍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、残疾等级为二级(含二级)以上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150%的重度残疾人,都可以享受到“基本生活保障工程”。其中,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,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,按照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,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;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%(不含)—150%的残疾人,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《重度残疾人救助证》,参照当地低保标准,全额发放重度残疾人补助金,并享受医疗救助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。
免费实施13200例白内障手术
实施办法规定,具有浙江省户籍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(白内障复明手术对象除外),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%以内、有适应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,是残疾人康复工程的实施对象。由政府出资,免费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,为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,为听障残疾人验配助听器,为下肢缺失残疾人安装假肢。同等条件下,残疾儿童优先。
今年,康复工程将免费为残疾人实施13200例白内障手术,验配22800台助听器、2000台助视器,装配2000条假肢。
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公布标准
具有浙江省户籍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残疾等级为一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,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服务。
实施办法规定:重度残疾人的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机构,必须是经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、设备、有专人管理和服务的敬老院、福利院或专门的残疾人托养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。
实施办法还公布了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费用财政补助的指导线,其中集中托养费用是每人每年7500元;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费用是每人每年3750元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。
今年,我省先选择了21个县(市、区)做试点推行重度残疾人托(安)养工程。其中,杭州市上城区和建德市纳入首批试点。今年的集中托养、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的名额都是355人。明年起,将在全省铺开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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